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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科

发布日期:2023-06-14 16:35 编辑:林业局办公室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等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国有林场制定发展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林场、种苗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指导林木良种引进、繁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草原、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全市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实施林业生态扶贫。


科    长:夏  非

负责人:翟争奇

联系电话:0557-3929931  0557-392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