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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科(产业发展科)

发布日期:2023-06-14 16:37 编辑:林业局办公室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承担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国家、省和市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的落实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监督全市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监督、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承担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贯彻党和国家林业产业政策,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意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或申报全市林业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市林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和审核评定,监测并指导企业运行;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化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监督、指导各产业对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组织产业招商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负责人:袁绪玲

联系电话:0557-395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