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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林政资源管理站

发布日期:2023-06-14 16:43 编辑:宿州林业 来源:宿州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宿州市林政资源管理站是宿州市林业局依法对全市森林资源实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机构,是我市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全市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遏制林地的逆转和流失、制止乱砍滥伐森林和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职能有:

    一、积极认真地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县(区)、乡(镇)林业部门及广大群众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的意识,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抓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对县(区)执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和所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和定期检查,审核县(区)森林采伐总量计划,确保严格按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证采伐和超量采伐。

    三、抓好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指导各县(区)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管理工作,监督林权登记发证和对林地的开发利用。掌握全市林地资源情况和林地变化动态,尤其是征用、占用林地的情况,做好统计年报工作。依法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及时查处和指导查处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行为。

    四、抓好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  监督全市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情况,指导各木材检查站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对运输木竹、木竹制品、野生动植物的检查。管理和依法发放全市木材运输证,指导和统一各县(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五、抓好林政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林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定期对全市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全市林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林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指导查处乱砍滥伐林木及其他林政案件,受理全市林政复议案件,协调处理县(区)之间林权争议,并指导林地、林木权属纠纷的调处。

    六、开展森林资源调查  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工作,定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统计和新成林资源的检查验收工作,监测全市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及时进行森林资源的数据更新和补充。

站长:刘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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