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2018年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完成,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18〕124号)要求,现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于2018年6月10日至办公室处报名参加。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宿州市林业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