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召开市级林长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6-20 09:59 编辑:创森办 来源:宿州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6月21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市级林长第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史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余向东,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秘书长孟伟及市政府秘书长李晓宁出席会议。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全面落实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修复的重要抓手,既是政治任务又是民生期盼各地各部门要立足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林长制第一次会议精神,下大力气把林长制改革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会议强调,要围绕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全面“护绿”,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在管理、保护、修复上下功夫,努力保护好每一片绿色、每一块绿地。要持续“增绿”,紧扣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结合文明创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造林绿化工程。要依法“管绿”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严林地,管好树木,管住山火,织密林业生态建设“安全网”。要高效“用绿”围绕提升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展特色林业、新兴产业和生态扶贫,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要改革“活绿”,创新林业治理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新型林业合作组织,不断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

会议要求,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辖区内总林长,要带头落实本区域森林管理保护工作责任。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要落实好年度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抓联防共治,定期召开市级林长会议、有关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森林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抓督察问责,及时制定出台林长制考核问责办法,把林长制工作考核与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