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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湖管理中心开展湿地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2-06-14 11:36 编辑:林业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2022年6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湿地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强。湿地保护法界定了湿地保护和利用的范围边界,确立了湿地保护修复和规范利用的制度体系。贯彻实施这部法律,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湿地的合理利用,保障湿地生态良好和永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关于加强〈湿地保护法〉宣传有关倡议的函》(林湿函〔2022〕11号)相关文件精神,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法》宣传贯彻活动。

    管理中心将《湿地保护法》列入2022年普法教育重点工作,并在中心举行专题学习研讨,对中心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中心充分利用湿地法正式实施的有利契机,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关于加强〈湿地保护法〉宣传有关倡议的函》(林湿函〔2022〕11号)通知要求为指针,专项成立了由主任马培维同志担任组长、夏化美同志担任副组长,科普宣教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谋划,对湿地法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确保湿地法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中心领导小组经过认真研究,紧紧围绕湿地法宣传主题,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宣传活动方案,即在湿地周边村庄上采取摆设宣传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张贴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在园区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张贴横幅等进行宣传,以确保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让保护湿地的宣传融入到林业工作中去、融入日常工作中去,让湿地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使湿地保护知识家喻户晓,确保湿地保护观念在社会上引起持续、强烈的反响,为开展湿地保护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