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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鸟类保护,守护蓝天精灵之美

发布日期:2024-12-19 16:56 编辑:林业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资源站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宿州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鸟类保护工作,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地、加强鸟类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保护、加强科学监测以及强化执法等方式,确保鸟类等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

加大保护宣传力度。

在宿州野生动物园、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地举办“爱鸟周”“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正能量,鼓励举报破坏鸟类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公众保护意识。

严格监督执法检查。

加强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抽查鹦鹉等养殖企业7家,指导其健全完善养殖动物谱系档案,全面落实消毒防疫和安全防范等措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利剑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4余次,执法检查约20人次,清理非法猎捕工具5件,严厉打击了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做好鸟类野外巡护保护。

印发《进一步加强候鸟保护工作提示单》、《切实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宿州市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告知书》等,组织生态护林员、各类自然保护地巡护员、国有林场护林员等加强重要栖息地巡护,开展清网、清夹、清套等行动,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破坏候鸟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累计野外巡护达0.5万余人次,清除围网860米,巡护2.3万公里。

强化跨区域候鸟保护。

会同淮北市建立宿州大方寺省级自然保护区跨界林区联合林长制,会同蚌埠市五河县林业主管部门签订《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跨界区域联合共管制度》,会同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黄河故道湿地毗邻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创新工作方式,健全联动机制,实现区域之间的互商互联,确保候鸟迁徙安全。

开展鸟类资源调查监测。

聘请安徽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专家开展泗县石龙湖湿地鸟类动态监测,邀请黄山学院、安徽师范大学专家参与宿州大方寺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成宿州仙湖省级湿地公园、萧县黄河故道省级自然保护区、泗县沱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的动态监测,进一步摸清重点区域鸟类资源分布现状,为深入研究和分析野生鸟类的生态需求和保护策略,营造更好的生态环境提供依据。同时调查中发现了红脚隼、震旦鸦雀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也反映了宿州市在鸟类保护方面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