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44/202411-00009 信息分类: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11-21 发布日期: 2024-11-2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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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决策部署落实】市林业局2024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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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部署落实】市林业局2024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1-21 15:3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9

第三季度,全市林业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林长办重点工作安排,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扎实推进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全市林业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现将三季度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1.林业改革方面(含林长制改革、机构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长制督查和国有林场改革等)。召开市级林长会议和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梳理我市去年以来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印发《宿州市林长制“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试行)》,建立健全林长制重大事项处置机制;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全市林权证发放问题排查工作;全市各地建立“林长制+河湖长制”协同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林长履职效能。10月14—18日,市林长办会同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对各县区今年以来林长制改革实施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督查发现,县区各级林长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认真履行林长义务,及时召开林长会议、开展巡林调研推动林长制运行;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有序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认真落实年度造林计划意见和整市推进农田林网示范项目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同时,也存在部分林长巡林“走过场”,对乡村林业重视程度不高,部分县区自然保护地能力提升项目进展缓慢、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销号进度偏慢,“双招双引”力度小,一产挖潜纳统和产业推进重视不够等问题。加快推进国有林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萧县国有林场已完成项目建设,埇桥区老海寺国有林场、市夹沟国有林场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完成全市国有林场省级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年度任务,其中市夹沟国有林场建成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2000亩、萧县国有林场建成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7000亩、埇桥区老海寺国有林场建成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300亩。

2.国土绿化方面(含造林经营、林木种苗、义务植树和绿美村镇建设等)。全市完成人工造林并上图 8297亩,占省下达任务的(8000亩)103.7%。完成森林抚育8.27万亩、退化林修复1.8万亩、封山育林3.1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核查和2024年度优质林木种苗繁育项目验收工作。印发《关于造林选址工作方案》,做好全市造林选址和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安徽省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绿美江淮行动,组织有关县区开展绿美乡镇、绿美乡村创建自查自评和申报工作。

3.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含森林督查、排雷行动、森林资源管理自查自纠、林草湿沙普查、森林资源监督通报问题整改和林业执法等)。开展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回头看”,和森林资源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确保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省局下发我市2024年森林督查2期图斑216个,各县区均已完成外业调查,内业审核完成率约97.02%。第三季度全市共排查违法采伐等各类违法问题14起(其中:砀山县2起,萧县7起,埇桥区3起,灵璧县2起)。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下发我市196956个不一致图斑,县级已完成195266个,完成率99.14%,预计本月底前完成市级审核。全市2023年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共86个,9月份已查处整改53个;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三季度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80份,采伐林木蓄积约0.71万m³。

4.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面(含湿地、国有林地、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面(含湿地、国有林地、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进一步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制,建立宿州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自然保护地跨界共管机制,会同蚌埠市五河县林业主管部门签订《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跨界区域联合共管制度》,会同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黄河故道湿地毗邻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宿州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湿地公园问题整改,目前,6大类20个具体举措已对应完成12个具体举措内容。两处湿地公园均已建设监测站点,高质量推进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开展中央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核查工作,无回潮反弹现象。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交办的8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5个,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的13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2个,现已申请销号问题9个,其他问题正有序推进整改、按规销号。推进自然保护地排查自查问题整改销号,现已整改完成75个问题。

5.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含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多样性调查和防范外来入侵物种等)。开展虎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查验140余家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展示场所设施条件、专业人员配备等情况,整改36家不符合技术规范和笼舍破旧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注销6份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许可证件。加强宿州市埇桥区人工繁育虎工作,编制安徽省宿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项目建议书,已取得市发改委批复(宿发改审批〔2024〕58号)同意,现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

6.森林保护方面(含森林防火、古树保护修复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积极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建设,各县(区)相继完成“四定”数据汇总,形成初步数据库成果;压实汛期林区安全生产责任,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林区安全度汛;积极推进古树名木保护修复项目,压实基层“两长一员”巡护古树名木工作责任,强化日常巡护管理,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管护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一树一册”整改方案,有序推进25株古树问题整改销号。持续抓好美国白蛾、舟蛾类等虫情监测普查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第二代和第三代美国白蛾普查防治工作。全市美国白蛾发生面积6.31万亩,实施防治作业面积130.27万亩,其中飞机施药防治102.2万亩次,人工剪除网幕、释放天敌及地面喷药等防治28.07万亩;舟蛾类食叶害虫发生面积17.1万亩,其中轻度16.79万亩,中度0.31万亩,实施防治作业面积40.99万亩,飞机施药防治 29.7万亩,其他地面防治11.29万亩。

7.林业项目申报实施方面。三季度,全市完成2023年度自然保护地能力提升项目、欠发达国有林场自然教育基地项目科普馆房屋改造提升主体工程、皖北适宜经济竹种推广与示范项目第一期引进竹种栽植、森林抚育示范和退化林修复示范等重点项目实施。2024年第三季度“五绿兴林·劝耕贷”埇桥区发放贷款4笔、贷款额1200万元。宿州市申报2025年度省级以上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54个,计划申请省级以上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9196.22万元(其中,申报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2个862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6个110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均支持的项目11个2106万元、省级财政林业转移支付项目35个5128.22万元)。

8.绿色富民产业方面(含涉林企业建库纳统、林业产值、双招双引和林下经济)方面。一是科学统计林业总产值。全市第三季度完成林业总产值55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幅5.71%。其中砀山县173.77亿元,增幅5.7%;萧县53.92亿元,增幅5.82%;埇桥区185.29亿元,增幅5.73%;灵璧县64.88亿元,增幅5.74%;泗县76.09亿元,增幅5.61%;市直0.095亿元,增幅4.62%。二是积极推进林业“双招双引”。督导各地推进林业“双招双引”工作,积极对接属地“双招双引”工作专班,及时更新省林业“双招双引”项目信息平台,全市完成涉林项目录入26个,投资额200亿余元。三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优势,探索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游”等多种综合模式,全力助推林下经济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发展林下经济面积56.63万亩,林产值达到11.89亿元,其中砀山县24.27万亩,产值7.18亿元;萧县7.21万亩,产值1.99亿元;埇桥区21.05万亩,产值1.94亿元;灵璧县1.39万亩,产值0.44亿元;泗县2.7万亩,产值0.34亿元。

9.林业基层基础方面(含林业科技推广、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生态护林员等)。有序开展“两强一增”工作,三季度省级林业科技特派员共开展科技服务490次,服务涉林主体550户,培训农民1288人次,发放林业科普资料2066份。全面摸排生态护林员开展人身意外参保及赔付情况,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实现全市生态护林员参保全覆盖,进一步夯实生态护林员履责保障。

10.林业信息宣传方面(含信息报送、稿件提供和媒体报道等)。加强林业信息宣传报送,大力推介宣传宿州林业工作。三季度编报信息稿件34篇,党报党刊(拂晓报和安徽日报等)采用19篇,发布林长制工作简报9期,在省林长制改革专栏发布9篇,在国家林草局官网和安徽林业局官网等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发布信息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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