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宿州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公示结果的说明
按照国家、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要求,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在2023年由省政府确认上报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基础上,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并于202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在宿州市林业局官网上进行了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宿州市林业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