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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林业发展中心“学研结合”全面宣贯《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发布日期:2025-12-09 15:43 编辑:砀山县林业发展中心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为进一步提升砀山县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能力,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12月8日,砀山县林业发展中心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各国有林场圃负责人及基层护林员代表,专题学习研讨国务院新修订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次学习旨在抢抓2026年1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前的“窗口期”,通过“学懂、研透、做实”,为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提高站位,聚焦“新变化”深入学

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家及省市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最新精神。中心负责人指出,新《条例》的出台是适应新时代防灭火工作形势的重要举措。保持学习重点围绕《条例》的八大核心变化展开,特别是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防灭结合的队伍建设机制”以及“法律责任的细化”等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通过对比新旧条款,参会人员深刻理解了《条例》中关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立法本意。

二、研判形势,结合“砀山实际”精准研

学习过程中,砀山县林业发展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现状开展了专题研讨。砀山县作为典型的平原林业大县,林网交错、农林复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点多、线长、面广”的挑战。重点研讨了如何利用《条例》赋予的权限,加强提升林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监管,并对县域内重点林区的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

三、以学促干,瞄准“实战能力”扎实练

为确保学习不走过场,砀山县林业发展中心坚持“学以致用”:

强化队伍建设:依托《条例》关于“联防联训联战”的要求,计划近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队开展跨部门森林火灾扑救实战演练,重点检验指挥体系和协同作战能力。

夯实基层基础:组织全县生态护林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条例》宣传单页发放到林区农户手中,重点讲解“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的规定及违法后果,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下一步,砀山县林业发展中心将以贯彻实施新《条例》为契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全力守护好砀山生态安全,为建设绿色美好家园提供坚实保障。(砀山县林业发展中心 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