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开展林长制改革督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林长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了解全市林长制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情况,10月14日-18日,宿州市林长办会同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各县区对林长制运行和林长履责情况、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情况、自然保护地管理及问题整改情况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认为,近年市林长制各项制度作用发挥明显,大部分林长积极履职,协助解决涉林问题,切实保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农田林网项目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林长制改革实施情况总体较好。但是仍然存在部分林长责任意识不够强、自然保护地管护不够严、产业发展潜力挖掘不够深等问题。
督查组提出,在下一步工作中,各县区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迅速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提升各级林长责任意识和履职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林长制工作中面临的问题。针对督查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林长制工作机制执行力度,持续强化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宿州市林业重点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