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林长履职能力,根据省林业局《“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激励各级林长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年度林业重点任务,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创新路、开新局、出新绩,讲好宿州林业故事,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宿州。
二、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宣传、专题培训、实践训练,着力提升各级林长特别是基层林长组织林业资源保护的能力、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推动改革创新的能力,调动林长围绕林长制改革目标,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持续强的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林业经营主体和林农提供优质服务,抓好林业资源源头管理,维护林业资源安全,助力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为加快建设宿州市“一城两区三基地”建设,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市提供有力生态支撑。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学习增本领。以林长会议、林长专题会议、林长办会议、林长巡林、林长接待日、“主题党日+”等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引导各级林长切实担起新时代林业改革发展的责任,合理划分林长分工,指导林长履职尽责,推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相融合,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对作风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林业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林长组织国土绿化、义务植树、资源保护、森林管理、产业发展等能力。在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中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把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想透、说清、干实,进一步凝聚广大干部群众智慧力量,奋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开新局、创一流。
(二)落实制度提效能。一是落实总林长会议制度。市县两级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总林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听取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下级林长履职情况报告,审定工作计划、部署重点任务。二是落实总林长令制度。市县级总林长每年在林业保护发展重要时间节点,针对自然保护地管护、国土绿化、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林业重点工作,号召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切实保护林业资源。三是落实林长巡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林长巡林制度(试行)》要求,通过“四不两直”、调研督导、座谈交流等方式,检查督促下级林长履职情况,积极履行林长巡林职责,组织开展专项巡林活动,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发展突出问题。四是落实林长责任区制度。市、县两级林长责任区已覆盖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林长责任,全面了解各自责任区内的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保护发展目标和规划方案,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源头治理和各要素综合配套,为依法“护绿”“管绿”、科学“增绿”提质、高效多效“用绿”和深化改革“活绿”作出示范。五是落实“三联系”制度。市和县区级林长要落实好直接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基层林长“三个联系”,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会等形式,协调解决企业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方面实际需求,在要素保障、融资增信、市场拓展等方面纾困解难,并督促指导基层林长更好履职尽责。建立年度工作任务、林长工作提示、交办事项落实“三个清单”。
(三)印发“两函三报”促工作。“两函”,即市林长办分别针对市级林长提示近期林长制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印发的“市级林长巡林提示函”和针对各县区林长制工作需要作重点推进印发的“业务工作提示函”。“三报”,即“林长制通报、简报和专项业务通报”,“林长制通报”即市林长办将林业改革、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保护、林业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2项)、林业基层基础、林业信息宣传等十大方面重点工作按季度集中通报到各县区党委、政府,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对比差距鞭策落后。“简报”即市林长办将我市林长制工作成效和亮点归纳整理,印发送呈省、市相关部门和市级林长。“专项业务通报”即市林长办对各县区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和阶段性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在本级面上进行通报,并向县级林长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区、各级林长落实林长制改革相关要求,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四)创新工作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梳理制约林长制改革十大难题,包括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资源监管和森林领域改革,提出完善县区林业机构、稳定林业队伍的建议,以正式文件印发各县区,帮助寻找创新推进林长制改革的方法举措,督促县区采取措施,每月报送解决进度和难题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并加以解决。
(五)强化督查考评促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实效。市、县区两级林长协调解决林业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开展林长制改革工作专项督查,“清单式闭环制”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实行林长述职制度,县区、乡镇两级林长每年向上一级林长汇报履职情况,村级林长每年在本行政村范围公布履责情况。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修订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市级考核细则,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六)加强宣传引导促发展。争取党校和组织部门大力支持,将林长制纳入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通过专题培训、交流互鉴等多种方式,提升各级林长巡林履职能力和水平。借助各种媒体渠道,开展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相关宣传,讲好宿州林长故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林长制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推进措施。
(二)强化督查考评。将“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纳入全市林长制考核范围,市林长制办公室将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典型案例等,深入报道“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工作动态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