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44/202104-00020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11:26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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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决策部署落实】宿州市林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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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部署落实】宿州市林业局2021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29 11:2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9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扎实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全面加强林业生态保护,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

示通知精神,坚持和完善会前对标学习制度,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精心策划组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主题宣传。(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市“两会”、全国和安徽省林草工作会议等精神,结合实际全面抓好落实。认真分解落实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1号文件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林业的重点任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林业部门落到实处。(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三、精心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史学习教育、讲党课等活动。积极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和走访慰问活动,选树林业先进典型。参加市相关主题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林业系统组织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班子成员和干部的意见建议,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认真执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干部考勤签到、外出登记、请销假等制度,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方面规定。(负责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五、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示范区。推动出台《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意见》,以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工作不断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为基础,以加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为保障,以严格防控森林、湿地资源破坏为底线;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增进群众福祉,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大林业科技研发创新力度,激活林业要素市场,增添林业发展活力为支撑,进一步完善“五绿”协同并进机制。以行政区域为基础,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纽带,实行全市分区(片)林长制度,推进完善全市林长组织体系。创新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五一”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基层林长履责方式,加快推进宿州生态文明建设。(负责部门:林长科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六、大力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1.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紧围绕林长制改革,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高质量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全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3.2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退化林修复10万亩,森林抚育5.4万亩;推进全市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启动实施砀山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灵璧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省级森林村庄20个。

2.持续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深入推进林业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特色林果、苗木花卉、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和林下复合经济等产业。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骨干林业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行动。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持续抓好林业生态扶贫和产业扶贫,巩固扶贫成果的长效性,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建好管好薄壳山核桃等经济林产业。(负责部门:生态修复科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七、全面加强林业资源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开展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落实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任务。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开展3次自然保护地环保督查,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开展森林督查,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依法做好林地占用审核审批,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林业行政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组织实施《宿州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19-2030)》,加强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逐步提高湿地保护率。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继续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型帮扶工作。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机构,依法清理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行政许可证件及文书。增强部门联动,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提高主动监测预警能力。加大对野生植物采集、培育和经营利用的监管,严禁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引导公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负责部门:资源管理站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八、扎实做好林业灾害防控。组织落实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三年绩效承包防治,抓好市域内联防联治工作,努力实现有虫不成灾。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林业行业安全稳定。(负责部门:林检站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九、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宿州林业实际,坚持生态保护修复优先,统筹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工作。充分依托现有森林资源基础,发挥区域林业生产优势,科学设计、精准布局,明确林业“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实施四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十大示范工程建设,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负责部门:生态修复科、林长科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对现有各项保密制度进行认真

梳理,完善提升。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规定。全面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做到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负责部门:办公室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一、做好选人用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择优充实林业干部队伍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得到大幅度提高。(负责部门:办公室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整治、阵地管理提升“三大行动”。注重舆论引导,维护阵地安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林业信息网、微信工作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掌控网络舆论的主导权。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努力化解涉林矛盾纠纷。认真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切实压实林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的主体责任、管理责任。积极做好敏感舆情和突发事件的思想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不断强化重点信息领域管理,要强化网络监管,要提升价值引领,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负责部门:办公室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三、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文化建设。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坚持常学常新常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不断提升林业信息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认真做好外宣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部门:办公室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四、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和法律顾问审查制度,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及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编制服务指南、精简申报材料。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推进林业执法文书规范化。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爱林、造林、护林的良好风尚。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落实国家局、省局委托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负责部门:办公室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五、持续做好统战工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加大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统一战线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强统战工作的理论知识学习,注重加强调研和信息交流,培育林业系统先进典型。(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六、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平安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意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工作落实,形 成整体合力。(负责部门:办公室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七、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紧密结合“八一”建军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形成大力弘扬拥军优属的社会风尚。通过局信息网、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新形势下双拥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对支持国防建设并做出贡献的模范家庭、好军嫂等先进人物进行大力宣传。(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八、抓好做好安全生产、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月”“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户外宣传等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专业素养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防灾避灾能力,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支持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灭火一体化管理体系,强化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提升防火装备水平。推进“防火码”应用,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开展线上线下专项督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负责部门:办公室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十九、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持市委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落实林业主管部门责任,压实局属单位主体责任,压实干部职工个人自我防护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一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做好办公环境卫生消杀。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监测。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人工繁育场所监管工作,严格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审核审批,并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利用及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负责部门:办公室、资源管理站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二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离退休干部工作,推进老干部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加强林业基层队伍建设,强化林业职业技术教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基层减负成果。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持“三查三问”。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林业党风政风作风持续好转,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负责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期限:2021年底前)

监督电话

机关党委:3925403

办公室:3929908

林长科:3925559

林检站:3929312

生态修复科:3929973

资源管理站:392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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