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44/202304-00012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04-13 发布日期: 2023-04-13 14:4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主动回应】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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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知多少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13 14:4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9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六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将每年10月确定为安徽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安徽地跨古北界与东洋界,为南北动物区系过渡地带。境内山地、丘陵、平原、湿地镶嵌交错,同时,种类繁多的植物资源也为野生动物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栖息环境。全省陆生脊椎动物共32100557种,约占全国种数的26%。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有35种:穿山甲、豺、大灵猫、小灵猫、金猫、云豹、豹、安徽麝、黑麂、梅花鹿、白颈长尾雉、白冠长尾雉、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大鸨、白鹤、白枕鹤、丹顶鹤、白头鹤、黑嘴鸥、遗鸥、黑鹳、东方白鹳等。属国家二级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有90种:猕猴、藏酋猴、狼、貉、赤狐、黄喉貂、豹猫、獐、毛冠鹿、中华鬣羚、勺鸡、白鹇、鸿雁等。属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有花面狸、鹰鹃、大杜鹃、中杜鹃、家燕、黄鹂、金腰燕、黄鼬、黄麂、狗獾、豆雁、小白额雁、眼镜蛇、中国水蛇、中华蟾蜍等。

野生动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将进一步提升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引导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202210月是安徽省第31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通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暨“安徽省野生动物生态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播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通过生态摄影活动,多视角、多维度、全方位展示了大美安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丰硕成果,广泛凝聚全社会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一致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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