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绿化委员会关于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宿州市绿化委员会关于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绿化委员会关于科学绿化的重要部署,高质量实施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根据《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皖绿〔2022〕3号)要求,现就全市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底线基础上,以“扩绿、增量、提质、增效”为主线,充分利用耕地以外“四旁四边”的各种边角空地,结合森林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绿化,做到适地适树、应绿尽绿,稳步推进国土绿化。加快石山荒地增绿增效、河渠林带完善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示范、农田林网连线组网、村庄绿化扩量提质等,不断完善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建设保障农业生产、粮食安全、人居环境改善的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和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基础支撑体系。
二、主要任务
1.造林营林任务。全市计划人工造林8000亩(含中央财政补助造林5800亩,其他造林2200亩),封山育林3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森林抚育9万亩(含中央财政补助森林抚育4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6万亩)。分县区任务见附表1。
2.村庄绿化提升任务。结合乡村振兴和乡村绿化等要求,在全市100个行政村,每村新植1万株以上乡土乔木。
3.生态廊道建设任务。依托故黄河、大沙河、萧濉新河、新濉河、新汴河和沱河等重点河流,在沿线两侧各15 公里范围内造林4100亩,封山育林1.84万亩,退化林修复2.75万亩,森林抚育4.1万亩。分县区任务见附表1。
4.森林创建任务。灵璧县扎实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确保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验收。巩固宿州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砀山县有序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埇桥区、萧县和泗县持续提升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效,确保通过复核。全市新增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市、4个省级森林城镇、14省级森林村庄,巩固提升已有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分县区任务见附表1。
三、重点工程
各地要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地块,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快扩绿增量、提质增效。
1.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加大国家储备林研究和建设力度,落实《安徽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22-2035年)》建设任务。萧县落实一期项目建设任务,积极推进石质山造林绿化,率先探索适合皖北石质山的造林技术模型,加快支撑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埇桥区加紧启动国家储备林项目,编制项目总体规划,在符离大道和G206沿线山体,以及重点河道两侧适宜区域同步启动造林绿化工作。灵璧县和泗县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前期调研和基础调查,力争早日启动项目建设。
2.企业原料林培育工程。加大河渠林带建设和改培力度,建设满足当地林产工业企业原料需求的短周期用材林带。利用河渠堤岸和两侧骨干林网栽植以雄性杨树为主的速生、用材、乡土树种。对缺株断带的河渠林带及时补植补造,修复扩延林网林带。对沿岸密度过大、疏于管理的低效林及时更新改造,调优林分结构和树种密度,精准提高森林经营质量。全市计划在不低于5条河渠两侧通过新植和改培发展企业原料林(砀山县1条、萧县1条、埇桥区1条、灵璧县1条、泗县1条)。
3.农田林网示范工程。遵循因害设防、因地制宜、节约用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保障服务粮食生产的原则,以乡村道路和田间路网为框架,补植缺失农田林网,修复提升低效农田林网。埇桥区加大力度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示范区,新建和完善林带100公里以上,护佑总面积22万亩以上农田的高标准林网。灵璧县、泗县和萧县分别新建1个护佑面积5万亩以上农田的高标准农田林网示范片,新建和完善林带各20公里以上。
4.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落实年度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任务,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碳汇能力。贯彻《安徽省“十四五”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规划》,根据立地条件和森林生长状况科学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精准落实森林经营管理各项措施。具体任务后期补充下达。
5.“百村万树”绿化工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部署,在全市100个行政村每村新植1万株以上、合计新植100万株以上乡土乔木。遵循乡村森林化、村庄生态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树种多样化的建设原则,充分挖掘村庄绿化潜力,充分利用路旁水旁、宅前屋后、闲散宅基地、村镇绿化薄弱地、山坡空地等,开展植树增绿,实现应绿尽绿,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并建立绿化管护机制。
6.森林镇村创建工程。持续推进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砀山县要切实重视并加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自查整改任务短板漏项。灵璧县要认真落实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规划既定的各项任务,对照创建标准,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地块,确保年内完成任务并申请验收。埇桥区、萧县和泗县要结合深化林长制改革工作,在国土绿化上探索创新、提质增效,持续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级林长要把国土绿化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投入机制、管护机制、运营机制和督查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保障辖区年度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各级绿化委员会要统筹做好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安排,根据植树造林时效性,强化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林业部门要靠前履职,积极协调财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水利、乡村振兴等部门,切实加强规划主导、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
2.完善机制体制,优化考核奖惩。包括森林创建在内的国土绿化各项任务指标列入林长制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今年起,在年度检查中未完成或未通过上级验收的实行林长制考核“一票否决”。积极申请和承担较大营造林计划任务、对国土绿化支持贡献力度较大的县区,在统筹各类项目和相关考核时予以肯定。鼓励创新林业经营机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高标准建设林长科技示范林。对年度造林绿化和森林创建任务完成质量较高、示范效应较好的,适时给予通报表扬,享有申报林业相关奖项的优先权。
3.完善统计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各地完成计划任务和带图上报的成果,将纳入省级营造林实绩核查范围。计划内实施面积因自然灾害严重受损的,省级核查按核实面积计算实绩,翌年复查补植补造成效。建立年度完成营造林工作量的全口径统计报告制度,鼓励各地更好更多开展营造林,对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的超计划营造林面积和“四旁四边”零星植树数折算面积,视为年度实际完成的营造林工作量。
各地要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安排,抓紧研究、制定和实施具有县区特色、契合县区林情的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方案要紧扣年度造林绿化思路设计,将各项任务分解到镇村、落细到路渠、确定到地块。各县区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要报经县区林长和绿化委员会负责同志同意后,于2023年2月5日前以县绿化委员会正式文件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局备案。
附表1:宿州市2023年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
附表2:宿州市2023年造林绿化指导树种表
宿州市绿化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