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44/202303-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3-30 08:42
文  号: 林产函〔2023〕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宿州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林业局林长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952559

宿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宿州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30 08:4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9

宿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宿州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征求各地意见,制定《加快推进宿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加快推进宿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2.各县区发展林下经济联络员信息表

 

宿州市林业局

2023330



附件1

加快推进宿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方案2023-2025

 

林下经济是林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及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复合生产经营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托资源优势,选择适宜林地,立足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统筹生态保护和林下经济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2.坚持示范引领,集约发展。以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林下经济走原料基地化、产品品牌化、经营集约化、管理规范化发展道路。

3.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地域特点,加强机制、科技创新,着力构建区域特色鲜明、产品竞争力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林下经济产业体系。

主要目标

1.扩大经营规模。重点发展林下种植类和森林康养等林下经济产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面积超过61.8万亩,总产值超过13.34亿元。

2.打造特色品牌、基地。重点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林下经济优势产业,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打造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个、省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3个、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2个、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

二、重点任务

1.加快发展林下食用菌产业。提高林下资源利用空间,各地积极牵线搭桥,组织重点林企群众代表到宣城、六安、亳州、黄山等参观考察,学习林下种植高端人工食用菌等技术经验做法,积极推广林下食用菌种植,开展香菇、大球盖菇、羊肚菌、木耳等食用菌种植推广。

2.提升发展森林康养产业。依托我市丰富森林资源和良好生态环境,支持鼓励各地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加快推进森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运动和教育等融合发展,重点在宿州夹沟林场、埇桥区老海寺、萧县皇藏峪、砀山故黄河等地打造差异化发展、优势互补的森林康养产业。

3.科学发展花卉、中药材、种植等产业。紧抓机遇,深度挖掘花卉中药材经济效应生态文明建设等内涵,利用淮河地区区位和宿州杭州合作机会,大力发展泗县埇桥区花卉、萧县葡萄种植大棚等产业。

4.积极培育优势林下经济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扩大埇桥区绿色家居产业园、砀山薛楼板材示范园规模支持林下经济相关产业成立行业协会、组建产业联盟等,鼓励采取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打造一批高标准示范基地。

5.深入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支持鼓励种植企业开展精深加工研究,加快林下中药材和林下食用菌等加工业发展步伐,逐步完善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积极推进森林医疗、运动、康复、养生、养老、旅游、教育、文化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类型的森林康养产业格局。

6.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种植聚集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的的林药、林菌等种植基地。

7.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支持推动企业、种植基地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创新联合体,邀请安徽农业大学、安徽林业科学研究院、宿州学院等在宿开展产学研合作,设立工作站。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9.打造区域特色品牌产品。加强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探索建立送检、抽检、公示和追溯制度;推动开展林下经济产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以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支持申报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

10.加强林下经济产品宣传。充分用好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林业高质量论坛等平台,集中组织开展林下经济特色产品推介宣传等活动;支持鼓励企业树牢市场营销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产品宣传推广。

三、保障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林下经济发展已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林长制考核,各地要将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既定目标,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际制定好、实施好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具体举措,更好促进全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注重改革创新。各地要重视改革活力、以创新求发展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深化林长制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紧密结合,深入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三变改革。鼓励国有林场推进合作经营,依托资源、技术等优势发展林下经济。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现有发展优势,突出特色重点,创优营商环境加强双招双引,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推动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加大扶持力度。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若干措施》,认真落实用地、财税和金融、人才、品牌激励等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相关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发展;鼓励结合省级林业特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森林质量提升等积极发展特色林下经济;省级林下经济发展示范项目向林药、林菌等重点领域倾斜。

(推进科技支撑。积极推进两强一增行动,将服务林下经济发展作为林业科技特派员服务科技强林行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林业科技特派员联系林下经济基地制度,探索建立林下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培训。组织开展林下经济关键技术研究,固链补链延链强链,强化服务保障,支持制定标准和规范,依靠科技进步助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调度督导林业局每月对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度,并纳入林长制和林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年度考核。各要对照方案安排,强化举措,严格落实,并明确专人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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