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市2024年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2024年4月17日,宿州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2024年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宿林长办〔2024〕4号,以下简称《要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0年1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林长制正式从安徽推向全国,标志着我国每一片林草都将有专属守护者。2021年7月,我省出台《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标志着我省林长制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21年7月,省两办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创新成果。2022年4月21日,省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林长履职效能的若干举措》(皖林长办〔2022〕5号),全面有效提升各级林长履职效能。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林长履职能力攻坚年。为贯彻落实以上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和把握林业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市林长制办公室起草了《2024年宿州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动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工作要点》。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中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林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2024年3月13日,市林长制办公室完成《要点》(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向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各县区林长办发出征求意见函以征求反馈意见,并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对《要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要点》终稿。4月17日,由市林长制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点建设,以林长制改革为引领,实施“五大森林”行动,努力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加快打造绿美宿州。
五、主要任务
(一)明确要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林长履职效能。优化林长履职机制,继续落实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林长责任区制度和市县林长“三联系”制度。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省林长办“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林业发展难点问题。建立“林长+河湖长”生态协作机制,探索实施“林长制+创新亮点工作品牌”行动,推进生态统筹治理。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提升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管理水平。
(二)要求要完善“五绿”机制,高质量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扎实推进绿美江淮行动,全力保障造林绿化、林业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建设、野生动物管护、森林防火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种苗选育推广等重点工作。高质量推动国家储备林项目等项目建设,全年完成人工造林8000亩、封山育林3万亩、退化林修复1.8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新建农田林网不少于190公里,完善提升农田林网不少于200公里。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做好疫源疫病督查、种质资源普查等工作,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增强科技赋能,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百场带千村”行动重要安排。持续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三比一树”活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水平。
(三)强调要提升服务基础保障能力。坚持以党建引领林长制工作,以优良作风推进全市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推动源头治理落地落实。全面推进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建立信息报送奖惩机制,提高信息质量。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建设成效及经验教训等宣传报道工作,讲好宿州林长故事。
六、创新举措
《要点》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目标。
1.在林长制和林长履职上,强调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优化林长履职机制,落实林长履职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省林长办“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以问题为抓手,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发展突出问题;落实省林长办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实施“林长+河湖长”生态协作机制、“林长制+创新亮点工作品牌”行动计划等,推进生态系统治理;继续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提升示范区建设水平,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2.在森林培育和利用等重点工作上,强调高质量实施绿美江淮行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落实省林业局关于绿美江淮行动的部署,重点实施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绿美城市、绿美园区、绿美校园、绿美河湖、绿美景区、绿美通道、绿美森林提升和绿美产业发展等十大行动。2024年,全市打造绿美村庄8个、绿美乡镇3个、绿美江淮示范点2个。全市实施森林抚育示范项目、退化林修复示范项目、封山育林示范项目等9个项目,整市推进农田林网示范项目。全年完成人工造林8000亩、封山育林3万亩、退化林修复1.8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新建农田林网不少于190公里,完善提升农田林网不少于200公里。创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森林村庄31个。
3.在森林、林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上,强调要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和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落实林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健全森林防火制度体系,提升有害生物防治水平;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和基本网格五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提高综合防火能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网格化管理,统筹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种植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依法治林。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工作,强化古树名木保护责任。
4.在林业产业发展上,强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壮大绿色富民产业。健全现代集体林权制度,落实“百场带千村”行动,支持、鼓励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经营。扎实推进林业碳汇价值建设、低碳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优良种苗繁育推广等工程,丰富林业保险产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培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做好林业企业调查摸底,提升林业“双招双引”工作水平,优化林业产业营商环境。2024年建设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3个,力争林业总产值达到770亿元。
5.在服务基础保障能力上,强调要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要强化思想建设和政治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林长制工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队伍建设,管好用好护林员队伍,引进林业专业人才,建设专业人才队伍。要全面推进宣传工作,提高信息质量,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林长制宣传报道工作,讲好宿州林长故事。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以党建引领林长制工作。二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引进专业人才,稳定基层队伍。三是加强宣传,建立信息报送奖惩机制,提高信息质量,全面拓宽宣传渠道,讲好宿州林长故事。
八、关键词解释
1.绿美江淮:2023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绿美江淮行动的意见》,部署开展绿美江淮十大行动。一是聚焦“高颜值”绿美江淮,在实现“生态美”上迈上新台阶。在科学规划上下功夫,高质量编制绿美江淮行动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建立完善绿美江淮行动指标体系,细化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等建设标准,引导各地有序开展工作。在添绿增美上下功夫,大力实施“四旁”绿化,实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绿美效果;以“一线两点”为重点,在临街道路两侧实施绿化提升,在乡镇出入口、建成区主路口等重点区域开展补绿增绿,推动乡镇绿化美化提档升级。积极推进最美自然保护地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国有林场,充分反映绿美江淮建设成果。二是聚焦“高价值”绿美江淮,在实现“百姓富”上取得新成效。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牢固树立大食物观,积极开发森林食品;支持林下中药材种植,培育一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结合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认定一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开展绿色产业发展行动,积极推进林业“双招双引”,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三是聚焦“高品质”绿美江淮,在实现“动力足”上取得新突破。切实发挥林长制优势,进一步扩大林长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开展林长履职攻坚年活动,建立“ 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闭环式推进林长履职和林长办运行,推动林长集中精力解决突出问题、重要矛盾。着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好林权流转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林地“占补平衡”,落实政府林地保护法定职责,切实担负补充林地的责任,及时足量补充林地。四是聚焦“高质量”绿美江淮,在实现“产业优”上得到新进展。强化科创引领支撑,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林金融产品;加快培育林业加工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林业企业走原料基地化、产品品牌化、经营集约化、管理规范化发展道路;推动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园、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等载体建设,为产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2.“五大森林”行动:2021年8月,安徽省创新提出实施“五大森林”行动,即平安森林行动、健康森林行动、碳汇森林行动、金银森林行动、活力森林行动。实施五大森林行动,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实施平安森林行动。进一步健全林业执法体系,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提高湿地管护能力。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灭火一体化管理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实施健康森林行动。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求,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市域内主要河流、重要道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建设生态廊道,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任务;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三是实施碳汇森林行动。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落实公益林补偿财政奖补政策,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生态功能区森林和湿地补偿机制。四是实施金银森林行动。继续壮大木质产品综合利用产业,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奋力争创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30家。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推进区域化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国家储备林、生态旅游和康养、特色林业等林业项目。巩固林业产业扶贫成果,推进林业产业脱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是实施活力森林行动。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优化林业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省级示范国有林场创建,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提升国有林场现代化管理水平。
3.国家储备林: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
九、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宿州市林业局林长科
政策咨询联系人:袁绪玲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5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