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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宿州市湿地保护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2 14:49 编辑:林业局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为全市湿地保护提供智力支撑,充分发挥专家在湿地保护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湿地保护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要求

(一)征集范围:

湿地保护专家面向全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热衷湿地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湿地保护领域从事资源管理评估与利用、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保护规划、生态修复与补偿等方面的人才。

(二)入库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严谨、客观、公正、务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湿地保护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在自身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湿地保护工作经历和咨询经验;

4.热心湿地保护工作,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能力并能够积极参加宿州市湿地保护专家库组织的湿地保护相关咨询服务活动。

二、专家主要任务

专家主要任务包括:为湿地保护规划、湿地名录编制、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湿地资源评估与利用、湿地生态补偿、湿地生态修复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参与湿地保护相关工作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评审等工作,参与湿地保护相关活动等。

三、征集方式

1.申请入库。专家库专家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入库的专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及公示。市林业局组织对专家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拟入选专家库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为其颁发专家聘书,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

3.入库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专家实行聘任制。专家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自动解聘,需继续聘任的应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日期

1.填写《宿州市湿地保护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推荐表》须经本人(在职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2将盖章的《推荐表》以及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职称、获奖情况等参与湿地保护的相关佐证扫描成PDF格式一并上传。

3.申请入库的专家须按要求填写并报送材料,本次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申请入库的专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虚假填报一经发现取消入库资格;

2.入库后,专家信息有变化的,专家本人应及时联系宿州市林业局进行修改。

六、联系方式

市林业局生态科:翟争奇,陈歌,电话:0557-3929973,电子邮箱:szslyjcg973@163.com。


宿州市湿地保护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