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44/202311-0001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日期: 2023-08-04 10:3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德诚解读《宿州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德诚解读《宿州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04 10:3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9

1、本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为全市林业行业部门应急预案,适用于市域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对公众生命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本预案的突发疫情分级、疫情分级分别有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监测管理办法),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对象指:携带并有可能向人类及其饲养动物传播危险性病原体的陆生野生动物,在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陆生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可能传染人类及其饲养的动物的传染性疾病。根据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种类、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和疫情流行趋势等情况,将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3、市、县级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接到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情况报告后,应先做什么?

按照属地监测防控为主的原则,市、县级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接到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情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样,依据相关规定送至具备相关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验,同时做好现场封锁隔离、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邻近周边设置相应的警示性标牌,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通报预警情况。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动态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有关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4、确认疑似突发疫情需上级确认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需哪些材料?

(一)疑似染疫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含病体与死亡)、时间、地点;

(二)疑似染疫陆生野生动物种分布情况,及所在区域社区社会状况;

(三)历史疫情及疫源追踪情况;

(四)采取的确认技术处置方式(如调查、取样、分析、专家评估意见等);

(五)采取的防控预警措施;

(六)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5、确认发生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陆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方案,应采取哪些处置措施?

(一)快速查因溯源,确认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域,提出防控方案;

(二)组织应急处置预备队,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疫情监测、控制、隔离及疫病野生动物体的救治、无害化处理等,控制疫源疫情扩散,减轻危害威胁程度,参与社会救助、抢险及生态环境风险影响评估;

(三)启动疫情日报制度。疫情响应期,疫区所在地县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启动疫情日报制度,每日16:00点向上一级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上报当日疫情态势和处置情况,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

(四)组织调配部门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设施、器具等;

(五)专业技术支撑。各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专家技术指导组应集中行业专业技术优势力量,指导开展在当地政府领导、其相关部门参与的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治工作,组织有关专家迅速确认发生疫情的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及相关生物学和生态学信息,协助相关部门科学实施疫病控制措施。

(六)其他相关法规保障服务等措施。

6、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德诚

解读科室:宿州市林政资源管理站

联系方式:0557-392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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